#真實案例分享
俗話說人生一定要有好的三師
醫師、律師跟會計師🏅
尤其是遇到 #車禍 #買賣 #詐欺 等案件
最氣的就是 #欠債不還 這種氣到會吐血的鳥事
#能夠認識一位信得過的律師確實不容易
事發當下絕對沒有人可以冷靜處理事情
唯有律師在旁才能冷靜分析情勢走向
千萬不要覺得聘請律師是 #有錢人 玩的遊戲
#市井小民更應該聘請律師保護自己
法治社會從來保護的都是 #懂法律 的族群
#黃叙叡律師 前前後後幫助身邊的朋友不少忙
一次是好友媽媽發生的事情
欠債的人,開支票不還錢
看準這些老弱婦孺拿他沒輒
就胡亂非為!!
結果透過黃律的ㄧ封 #存證信函
以及後續的開庭作業
輕鬆順利和解拿到不少金額
#只能說有律師的保護像個寶
另一次是隨處可遇的 #車禍事件
通常大家都以為小車禍私下講開就好
代誌的不是講的那樣簡單
不少人都曾經被反咬一口
吐出超多賠償金!!!!
如果這些事情都有一位 #心腹律師 為你打理
我敢保證從今以後走起路來絕對有風(哈哈)
最近則是找他幫忙 #監護宣告 等繁瑣事情
從精神鑑定到陳述意見到上法庭質問
黃律一路陪伴在身旁
#有時我們要的就是這種給予專業建議又讓你安心的安全感
最近如果有需要法律需求的淘粉
一定要把他電話記起來
人有一師,可請益也得以保障自己權益
更多內容請看:http://bit.ly/38kiSRM
----------------------
黃叙叡律師事務所
⏰:09:00-12:00;13:30-18:00
☎️:07-3318588
🏠: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80號5F-2
----------------------
🔰姐妹淘LINE好友 http://bit.ly/linetb
「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的推薦目錄:
- 關於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姐妹淘甜美食光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 關於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 關於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 關於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問題] 車禍賠償問題- 看板biker - 批踢踢實業坊 的評價
- 關於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車禍理賠達人黃豐造- Posts | Facebook 的評價
- 關於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車禍精神賠償案例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數位感 的評價
- 關於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車禍精神賠償案例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數位感 的評價
- 關於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問題] 車禍賠償金額太高| car 看板| MyPTT 網頁版 的評價
- 關於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車禍骨折精神賠償的彩蛋和評價,FACEBOOK、PTT - 電影和影 ... 的評價
- 關於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車禍骨折精神賠償的彩蛋和評價,FACEBOOK、PTT - 電影和影 ... 的評價
- 關於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車禍精神賠償行情ptt – 機車車禍賠償案例 - Kklkkl 的評價
- 關於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車禍挫傷精神賠償行情ptt延伸文章資訊 的評價
- 關於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車禍沒人受傷,不可以要求精神賠償。(最後更新77樓) 的評價
- 關於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車禍對方精神賠償問題 - 機車板 | Dcard 的評價
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很久沒放黃律師工作照 #之法律知識時間
結婚後,彼此都應該負有忠誠、互信之責任,但當另一伴做出一些違反互信基礎之事時,你知道以下這些狀況也會成立 #侵害配偶權嗎?
#丈夫手機內有摩鐵內裸照
一名人妻發現在整理東西時意外發現一支2G手機裡有丈夫跟另一名女子在摩鐵的照片以及兩人的裸照,這才察覺原來丈夫外遇已久,這個事情讓妻子感到非常崩潰,讓她鐵了心要提告兩人侵害配偶權,而法官經過看過照片及相關證據後,認為外遇情節重大,對婚姻的傷害極為嚴重,因此認定丈夫與外遇對象確實侵害了妻子的配偶權
#租屋處過夜
妻子直接跟丈夫說要搬離家中,在外租屋,丈夫發現妻子在外租屋時仍與A男頻繁來往,A男還多次進出妻子的租屋處,甚至還會過夜,床上擁吻,讓丈夫忍無可忍,憤而提告侵害配偶權,法院認為,A男多次介入他人婚姻,破壞他人婚姻關係,的確是屬於侵害配偶權的行為
#遛狗遛出婚外情
A男和C女因為同在公園遛狗而結識,結果C女卻不固A男已有婚姻關係,仍向A男表白,與他發生婚外情,A男之妻子發現後憤而提告C女侵害其配偶權,法院認為,侵害配偶權並不以通姦為限,像C女與A男發生婚外情,基本上已經超越一般朋友社交之界線,已經達到破壞他人婚姻關係的程度,是一般人所不能容忍的,因此判定C女及A男要賠償妻子
#發生婚外情還逼離婚
一名女老師看上了學校內新來的替代役,明知她已經結婚,卻仍尋找各種機會接觸替代役,與其親密互動,與其發展出關係,甚至還在她妻子回大陸待產時,逼替代役要跟妻子離婚,然而妻子為了家庭和小孩選擇隱忍,然而在生產後,妻子發現兩人仍用LINE對話,還有交往關係,最後選擇提告,法院最終也認定兩人的行為破壞婚姻,違背婚姻之基礎,判定兩人侵害配偶權。
#丈夫結紮妻子仍然懷孕
丈夫在5月時結紮,卻發現妻子在11月時懷孕了,原本以為是結紮手術沒做好,在做流產手術時,發現妻子懷孕5~6週,剛好與妻子跟A男一同出遊的時間吻合,這讓丈夫感到不對勁,因此開始跟蹤妻子,赫然發現妻子竟然會與A男在摩鐵私會,因此憤而提告,法院認為,一般朋友的交往關係並不會單獨在摩鐵裡私會,更何況知道對方是有配偶之人,這樣的行為的確破壞到婚姻關係,因此認定確有侵害配偶權
#買春被妻子抓包
妻子發現丈夫的手機震動有訊息,深怕是重要的工作訊息,因此打開看要告知丈夫,沒想到卻發現內容竟然是買春的相關訊息,甚至在通訊軟體內還有丈夫談價錢、地點以及和多名女子的對話,內容全是與買春有關的訊息,讓妻子徹底崩潰,因此選擇提告,而法院在經過調查後,發現確有此事,認為丈夫已經破壞了婚姻的互信基礎。
侵害配偶權並非要有特定的行為,不是只有通姦才算是侵害配偶權,就像上面說的這個案例,丈夫與其他女子上摩鐵,互傳裸露照片,已經是屬於一般人所無法容忍的程度,而妻子的身心也是因此而受到損傷,因此也是一種侵害配偶權的行為
對於侵害配偶權的情況,被侵害的一方是可以向對方以及侵害者來求償,雖然不沒有財產上或身體上的損害,但對精神上其實是有極大傷害的,因此是可以依民法第184、185、195條的規定來進行求償,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對於這樣傷害婚姻的行為,可以勇敢為自己而努力,一再的容忍並非最好的方式,畢竟,讓自己一直沉浸在痛苦的關係當中,對婚姻、對孩子、對整個家庭可能都會是一種無形的傷害。
#黃靖芸律師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IG追蹤:https://www.instagram.com/lifelawsalontw/
#刑事律師 #離婚案件專業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很久沒放黃律師工作照 #之法律知識時間
結婚後,彼此都應該負有忠誠、互信之責任,但當另一伴做出一些違反互信基礎之事時,你知道以下這些狀況也會成立 #侵害配偶權嗎?
#丈夫手機內有摩鐵內裸照
一名人妻發現在整理東西時意外發現一支2G手機裡有丈夫跟另一名女子在摩鐵的照片以及兩人的裸照,這才察覺原來丈夫外遇已久,這個事情讓妻子感到非常崩潰,讓她鐵了心要提告兩人侵害配偶權,而法官經過看過照片及相關證據後,認為外遇情節重大,對婚姻的傷害極為嚴重,因此認定丈夫與外遇對象確實侵害了妻子的配偶權
#租屋處過夜
妻子直接跟丈夫說要搬離家中,在外租屋,丈夫發現妻子在外租屋時仍與A男頻繁來往,A男還多次進出妻子的租屋處,甚至還會過夜,床上擁吻,讓丈夫忍無可忍,憤而提告侵害配偶權,法院認為,A男多次介入他人婚姻,破壞他人婚姻關係,的確是屬於侵害配偶權的行為
#遛狗遛出婚外情
A男和C女因為同在公園遛狗而結識,結果C女卻不固A男已有婚姻關係,仍向A男表白,與他發生婚外情,A男之妻子發現後憤而提告C女侵害其配偶權,法院認為,侵害配偶權並不以通姦為限,像C女與A男發生婚外情,基本上已經超越一般朋友社交之界線,已經達到破壞他人婚姻關係的程度,是一般人所不能容忍的,因此判定C女及A男要賠償妻子
#發生婚外情還逼離婚
一名女老師看上了學校內新來的替代役,明知她已經結婚,卻仍尋找各種機會接觸替代役,與其親密互動,與其發展出關係,甚至還在她妻子回大陸待產時,逼替代役要跟妻子離婚,然而妻子為了家庭和小孩選擇隱忍,然而在生產後,妻子發現兩人仍用LINE對話,還有交往關係,最後選擇提告,法院最終也認定兩人的行為破壞婚姻,違背婚姻之基礎,判定兩人侵害配偶權。
#丈夫結紮妻子仍然懷孕
丈夫在5月時結紮,卻發現妻子在11月時懷孕了,原本以為是結紮手術沒做好,在做流產手術時,發現妻子懷孕5~6週,剛好與妻子跟A男一同出遊的時間吻合,這讓丈夫感到不對勁,因此開始跟蹤妻子,赫然發現妻子竟然會與A男在摩鐵私會,因此憤而提告,法院認為,一般朋友的交往關係並不會單獨在摩鐵裡私會,更何況知道對方是有配偶之人,這樣的行為的確破壞到婚姻關係,因此認定確有侵害配偶權
#買春被妻子抓包
妻子發現丈夫的手機震動有訊息,深怕是重要的工作訊息,因此打開看要告知丈夫,沒想到卻發現內容竟然是買春的相關訊息,甚至在通訊軟體內還有丈夫談價錢、地點以及和多名女子的對話,內容全是與買春有關的訊息,讓妻子徹底崩潰,因此選擇提告,而法院在經過調查後,發現確有此事,認為丈夫已經破壞了婚姻的互信基礎。
侵害配偶權並非要有特定的行為,不是只有通姦才算是侵害配偶權,就像上面說的這個案例,丈夫與其他女子上摩鐵,互傳裸露照片,已經是屬於一般人所無法容忍的程度,而妻子的身心也是因此而受到損傷,因此也是一種侵害配偶權的行為
對於侵害配偶權的情況,被侵害的一方是可以向對方以及侵害者來求償,雖然不沒有財產上或身體上的損害,但對精神上其實是有極大傷害的,因此是可以依民法第184、185、195條的規定來進行求償,以維護自己的權利
對於這樣傷害婚姻的行為,可以勇敢為自己而努力,一再的容忍並非最好的方式,畢竟,讓自己一直沉浸在痛苦的關係當中,對婚姻、對孩子、對整個家庭可能都會是一種無形的傷害。
#黃靖芸律師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IG追蹤:https://www.instagram.com/lifelawsalontw/
#刑事律師 #離婚案件專業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車禍理賠達人黃豐造- Posts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車禍 理賠車禍賠償車禍處理車禍談判車禍鑑定更多完整 ... 因為我剛剛聽到季小姐那個案例跟我的有點不同我現在已經提告過失傷害還沒有開第一次的偵查庭. ... <看更多>
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車禍精神賠償案例在PTT/Dcard完整相關資訊 - 數位感 的推薦與評價
提供車禍精神賠償案例相關PTT/Dcard文章,想要了解更多精神賠償範例、車禍精神賠償案例、車禍賠償行情有關資訊與科技文章或書籍,歡迎來數位感提供您 ... ... <看更多>
車禍 精神賠償案例 在 [問題] 車禍賠償問題- 看板biker - 批踢踢實業坊 的推薦與評價
一、車禍發生日期:
2020/3/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機車) : 左股骨骨折,肢體多處擦挫傷
對方(汽車):無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及做筆錄 現場亦完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對方有強制險(富邦)第三責任險(新光)
不同家
已做交通鑑定 對方肇責100%
車禍至今快半年,骨頭未癒合,並無法上班
五、問題:
這邊提出的問題是理賠金額是否合理
薪資40000(月) x 5個月(診斷證明) = 200,000
看護費用2,000(日) x 2個月(60日) = 120,000
住院開刀、複診、醫療用品(有收據) = 115,000
財物損失(眼鏡、手機) = 11,800
病床租借、運送(往返) = 4,400
精神賠償(住院開刀金額2.5) 240,000
—
691,200
薪資部分沒有薪資證明比較尷尬因為是自己家裡開的店。
又很尷尬因為我出車禍導致家裡的店沒人可以顧在上個月收起來了。
(這部分能再額外要求精神賠償嗎?)
這樣的賠償會太過份嗎?
還是有什麼需要補充的東西?
另外醫師說目前不排除還得再次手術,我該怎麼跟對方談呢?
目前還沒談和解,也還沒賠任何金額
家人也一直要我先告對方過失傷害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5.119.22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ker/M.1597281723.A.7FE.html
... <看更多>